发布时间:20-12-26
王毅在文中写到:虽然监管对金融混业的态度仍然谨慎,但事实上我国已经出现了大量金融混业经营的案例,且具体经营模式与西方存在明显区别。我国的金融混业经营以自发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为主,业务领域涉及银行、保险、证券多个领域。据不完全统计,在我国工商系统中注册的,名称中包括“金融控股”字样的公司超过80万家。但事实上,经国务院批准、允许使用“金融控股”名称的只有银河金融控股公司一家,列入金融控股集团试点的,也只有中信集团、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。可以看出,真正获批的金融控股公司并不多,但是叫“金融控股”的公司有很多。
相较于“防人”,对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在内的“物”的防控,可能会出现意识的放松,且它属于某个系统内的防控,在透明度以及社会感知上,也往往不及一些常规防疫措施。这势必要求相应的防疫措施落实要有更具针对性的监督跟进。
他说,在人防方面,我们会同外交、海关、民航等部门,持续做好来华人员的远端防控、口岸检疫检测、机上疫情防控等等工作,指导各地根据入境人员的情况,分类规范做好病例的救治、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,确保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的措施。